柒拾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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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拾肆
深夜, 一老一少坐在梨園藏書閣裏。
周圍沒有開燈,只有月光和燈籠傳來的光線,卻讓人感到無比安心。
林如花拍著她的背:“小姐, 不著急, 不著急啊。慢慢說。”
在這樣的安撫下,原晴之抱著自己的膝蓋, 情緒逐漸平穩下來。
自從她記憶以來,一直是林媽以長輩身份陪伴在自己身邊,在她心裏, 早已將對方當成家人和親奶奶一樣的存在。
這些本該永遠埋葬在自己心底的話, 也只有同她說,才最為合適。
原晴之用紙巾輕輕擦拭眼睛, 這才終於開口:“林媽, 我好像......有喜歡的人了。”
一直埋藏在心裏的話, 此時終於吐露而出。說完的剎那,原晴之頗有些如釋重負。
在此之前, 她一直為這份喜歡和心動充滿負罪感,遲遲不願面對。但喜歡這種東西,不管怎麽關起來, 都沒有用。越不敢表露, 越心痛, 越隱藏,越被劃傷。
“原來是情傷?小姐也到這個年紀了啊。”
聽見原晴之的話,林如花楞了一下, 而後便笑了起來:“以前一直以為小姐您腦子裏沒有這根筋, 沒想到......”
長者的笑容不乏揶揄,要原晴之瞬間忘了方才的悲傷, 張牙舞爪起來。
“林媽您什麽意思!竟然敢嘲笑我!”
看著少女恢覆了活力,林如花連忙佯裝收斂笑容:“哎呀,你知道的,婆婆我沒有那個意思啦。好了好了,快說說,小姐是怎麽發現自己喜歡上那個臭小子的?那個小子不會是婆婆我認識的人吧?”
一時間原晴之竟然不知道,是林如花順其自然說她好感對象是臭小子有槽點,還是虞夢驚和臭小子三個字畫等號更可怕。
“怎麽可能是您認識的人。”她停頓一下,開始組織語言。
“是這樣的......剛開始第一次見面時,我覺得他非常討厭,是個自戀自大狂,經常罔顧別人的意願,不註重社交距離,講話輕浮。為人殘忍,不尊重生命,毫無普世價值觀,非常任性妄為,甚至為了看樂子,可以把所有人都譜寫進他的劇本裏。總之,是個性格十分惡劣,而且相當以自我為中心的樂子人。”
聞言,林如花沈默了許久,猶豫著開口:“小姐,咱可不興喜歡犯罪啊。”
原晴之:“......”
原晴之:“他不需要遵守現實的法律,林媽,您就當他是外國人吧。”
“行,小姐您繼續。”
“但後來我發現,他其實......也挺可憐的。或許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吧。”
望著窗臺上灑下的一小片月斑,還有上面樹葉被風吹起時散動的幻影,原晴之眼底浮現出回憶:“我恰巧旁觀了他兩次被人欺負,但是他都站在原地不還手。”
“我當時想,這個人好笨啊,呆呆傻傻的,和貓一樣。”
想到當時的場景,原晴之嘴角忍不住翹起:“當初看到他第一次被欺負時,我嚇得半死,只敢躲在一旁,大氣都不敢出,瑟瑟發抖。”
“但在那之後,我偶爾閉上眼睛,或是在夢裏,還會重現那一幕的場景......我想,我應該是不甘心的。”
“是感到害怕嗎?”
原晴之搖搖頭,又點了點頭:“說不害怕是肯定不可能的,但更多的,還是後悔。”
“我懂了,小姐是覺得無能為力啊。”林如花瞬間了然。
她一直知道自家小姐是個善良的性子。以前還在上學時,就幫同班同學在校霸面前出過頭,還幫路人搶回過劫匪的錢包,幫同校漂亮女生擋過小混混的騷擾,為此還特地去練了一段時間跆拳道。
“是啊,什麽都瞞不過您。”原晴之無奈地笑笑。
她以前其實並不能體會,為什麽救自殺的人沒救下,救人者也會留下心理陰影。
等真正到了那個場景,她才發現,原來人是真的無法接受一條生命在自己面前被活生生肢解殺戮,即使被殺的這個家夥不是人,還根本不會死,過一會就覆活。
可總是會痛的吧。
“所以,第二次看見他被欺負後,我什麽也沒想,直接去幫忙了。”
雖然口頭上大段大段分析著自己當時的心理,但原晴之在第二部戲時其實什麽也沒想,拎著菜刀就沖出去了。
“結果救了他以後,我才發現,他其實一點也不在乎自己,只是想用自己設局。這樣毫不在乎的態度,讓我覺得自己的幫忙毫無價值,所以當時的我在心裏暗戳戳下定決心,以後再也不要幫他了。可沒想到再次看見他孤零零一個人站在那裏時......”
林如花:“小姐還是沒忍住?”
“......嗯。”
原晴之後來知道了,虞夢驚是個非常傲慢的人,喜歡挑事拱火,看別人自相殘殺,但是幾乎從不自己動手。
他站在原地,一部分是因為力量還未恢覆,只能讓這些人吞下神被迫流出的血肉,達到控制凡人的目的;另一部分則是單純的因為不屑,不想臟了自己的手。
所以雖然生氣,但後來她過了氣頭,再仔細想想,又覺得事實並非如此。
明明可以還手的,不是嗎?
擁有那樣一副至美的皮囊,從而勾起了人心中求而不得的貪念,所以必須得承受掠奪與屠殺,承受這些被勾起的惡意?這是什麽強盜邏輯。
受害者沒有錯,錯的永遠是施暴者。
“就這樣,我再一次救了他。”
第二部戲結尾時,情況緊急,原晴之必須借用虞夢驚身上的師家玉佩出戲。所以後來司天監和心理醫生們分析這一段時,也以為她只是為了出戲,順便將人帶出火場,故此沒有多問。
只有原晴之知道,自己已經不再是“雷柔”了。
至少,在那個吻裏,她只是她自己。
原晴之可以編織一萬個謊言,但她欺騙不了自己的本能。
即使當時是需要安慰虞夢驚,安慰他的真容並不難看。可明明有無數種方式,言語,觸碰,她統統一個沒選,而是選擇了親吻。
戲外人怎麽會被蠱惑呢?一個踮腳,便暴露無遺。
“所以,我覺得可以排除掉見色起意的選項。”她托腮分析。
不然也犯不著親吻那半面白骨。
說著說著,原晴之又有些郁悶了。
“直到現在,我還是不理解,我為什麽會喜歡上他。”
“仔細想想,那家夥明明沒什麽優點啊。除了長得好看以外。”
在林媽的眼神下,她不情不願追加一句:“行吧,他對我倒是挺好的。就是控制欲太強,占有欲太強,讓人有點喘不過氣。”
“但架不住小姐喜歡。”
“......哼。”
見原晴之嘴巴鼓成河豚,林如花不由得笑了:“其實啊,小姐這麽想很正常。因為喜歡本來就是沒有道理的啊。可能一個眼神,一次回眸,一次觸碰……要是人能夠控制住自己的情感,那還叫人嗎?”
“不過聽您這麽描述,小姐和那臭小子是兩情相悅,那倒不如抓住時機,趁著年輕,勇敢去嘗試一次。不要得到婆婆我這個年紀了,回想起來,才追悔莫及。”
原晴之沈默了。
她臉上的笑容漸漸消失,將自己的頭埋進膝蓋裏,良久,才悶悶地開口。
“您說得對。但我們是不可能的。”
“啊?”林如花一時間沒聽懂:“怎麽會不可能呢。現在都是法治社會了,又不是以前封建社會的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”
聯想起原晴之這三天的遭遇,她試探性地問道:“難道小姐是喜歡上司天監裏的公職人員了,對方位高權重?”
“不是啦。”原晴之哭笑不得。
聽到這,林如花表情瞬間嚴肅:“那是不是那個臭小子做了什麽對不起小姐,讓小姐生氣的事?”
“也沒有。”
原晴之不知道該怎麽和林媽解釋,後者只是個普通人,並不知曉入戲相關的事情,更不知道,喜歡上一個戲中人,是一件多麽絕望的事。
或許喜歡就是能讓人產生虧欠。
如果非要說的話,原晴之覺得,反而是自己虧欠虞夢驚更多。
虞夢驚做錯了什麽呢?他唯一錯的,可能就是愛上她。
從祭壇上離開時,原晴之能夠感覺到,停留在背上的,那道極具存在感的視線。
她知道虞夢驚一直站在原地,等她回頭。用那種沈默的,貓貓期盼主人回心轉意的眼神。或許這五百年多年裏,在雷柔死後,他便是這麽過來的。
可越是如此,她越是不能。
她不能給虞夢驚任何一點希望。
所以,她一次也沒有回頭。
哪怕在先前虞夢驚的聲嘶力竭裏,早已靈魂震顫,泣不成聲,差點就將自己的心意脫口而出,原晴之也楞是忍住了。
“是我對不起他,我親手掐滅了所有可能。”
不敢承認,才會拼命躲藏。沒有希望,才會做得決絕。
“明明第一次喜歡上一個人,卻這麽傷他的心。”
一想到虞夢驚現在可能已經心灰意冷,徹底放棄。認定了她是一個滿口謊言的騙子,虛偽貪婪的渣女。原晴之就不可遏制地,從心底裏生起難過。
雖然是她一手促成的結果,但沒有什麽比所愛之人的恨,更加令人難堪。
“我才是那個膽小鬼,連表達自己心意的勇氣都沒有。”
原晴之抽了抽鼻子:“林媽,我好差勁啊。”
“我再也遇不到像他那麽愛我的人了。”
虞夢驚說得對。
寥寥的幾頁戲文紙,便走完了他的一生。
殊不知現實和戲文的差距,遠遠不止那薄薄的幾頁紙。
戲內人可以用質問表達自己的不甘,戲外人只能用苦澀咽下其中絕望。
“而我也沒辦法,再這麽去喜歡一個人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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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, 一老一少坐在梨園藏書閣裏。
周圍沒有開燈,只有月光和燈籠傳來的光線,卻讓人感到無比安心。
林如花拍著她的背:“小姐, 不著急, 不著急啊。慢慢說。”
在這樣的安撫下,原晴之抱著自己的膝蓋, 情緒逐漸平穩下來。
自從她記憶以來,一直是林媽以長輩身份陪伴在自己身邊,在她心裏, 早已將對方當成家人和親奶奶一樣的存在。
這些本該永遠埋葬在自己心底的話, 也只有同她說,才最為合適。
原晴之用紙巾輕輕擦拭眼睛, 這才終於開口:“林媽, 我好像......有喜歡的人了。”
一直埋藏在心裏的話, 此時終於吐露而出。說完的剎那,原晴之頗有些如釋重負。
在此之前, 她一直為這份喜歡和心動充滿負罪感,遲遲不願面對。但喜歡這種東西,不管怎麽關起來, 都沒有用。越不敢表露, 越心痛, 越隱藏,越被劃傷。
“原來是情傷?小姐也到這個年紀了啊。”
聽見原晴之的話,林如花楞了一下, 而後便笑了起來:“以前一直以為小姐您腦子裏沒有這根筋, 沒想到......”
長者的笑容不乏揶揄,要原晴之瞬間忘了方才的悲傷, 張牙舞爪起來。
“林媽您什麽意思!竟然敢嘲笑我!”
看著少女恢覆了活力,林如花連忙佯裝收斂笑容:“哎呀,你知道的,婆婆我沒有那個意思啦。好了好了,快說說,小姐是怎麽發現自己喜歡上那個臭小子的?那個小子不會是婆婆我認識的人吧?”
一時間原晴之竟然不知道,是林如花順其自然說她好感對象是臭小子有槽點,還是虞夢驚和臭小子三個字畫等號更可怕。
“怎麽可能是您認識的人。”她停頓一下,開始組織語言。
“是這樣的......剛開始第一次見面時,我覺得他非常討厭,是個自戀自大狂,經常罔顧別人的意願,不註重社交距離,講話輕浮。為人殘忍,不尊重生命,毫無普世價值觀,非常任性妄為,甚至為了看樂子,可以把所有人都譜寫進他的劇本裏。總之,是個性格十分惡劣,而且相當以自我為中心的樂子人。”
聞言,林如花沈默了許久,猶豫著開口:“小姐,咱可不興喜歡犯罪啊。”
原晴之:“......”
原晴之:“他不需要遵守現實的法律,林媽,您就當他是外國人吧。”
“行,小姐您繼續。”
“但後來我發現,他其實......也挺可憐的。或許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吧。”
望著窗臺上灑下的一小片月斑,還有上面樹葉被風吹起時散動的幻影,原晴之眼底浮現出回憶:“我恰巧旁觀了他兩次被人欺負,但是他都站在原地不還手。”
“我當時想,這個人好笨啊,呆呆傻傻的,和貓一樣。”
想到當時的場景,原晴之嘴角忍不住翹起:“當初看到他第一次被欺負時,我嚇得半死,只敢躲在一旁,大氣都不敢出,瑟瑟發抖。”
“但在那之後,我偶爾閉上眼睛,或是在夢裏,還會重現那一幕的場景......我想,我應該是不甘心的。”
“是感到害怕嗎?”
原晴之搖搖頭,又點了點頭:“說不害怕是肯定不可能的,但更多的,還是後悔。”
“我懂了,小姐是覺得無能為力啊。”林如花瞬間了然。
她一直知道自家小姐是個善良的性子。以前還在上學時,就幫同班同學在校霸面前出過頭,還幫路人搶回過劫匪的錢包,幫同校漂亮女生擋過小混混的騷擾,為此還特地去練了一段時間跆拳道。
“是啊,什麽都瞞不過您。”原晴之無奈地笑笑。
她以前其實並不能體會,為什麽救自殺的人沒救下,救人者也會留下心理陰影。
等真正到了那個場景,她才發現,原來人是真的無法接受一條生命在自己面前被活生生肢解殺戮,即使被殺的這個家夥不是人,還根本不會死,過一會就覆活。
可總是會痛的吧。
“所以,第二次看見他被欺負後,我什麽也沒想,直接去幫忙了。”
雖然口頭上大段大段分析著自己當時的心理,但原晴之在第二部戲時其實什麽也沒想,拎著菜刀就沖出去了。
“結果救了他以後,我才發現,他其實一點也不在乎自己,只是想用自己設局。這樣毫不在乎的態度,讓我覺得自己的幫忙毫無價值,所以當時的我在心裏暗戳戳下定決心,以後再也不要幫他了。可沒想到再次看見他孤零零一個人站在那裏時......”
林如花:“小姐還是沒忍住?”
“......嗯。”
原晴之後來知道了,虞夢驚是個非常傲慢的人,喜歡挑事拱火,看別人自相殘殺,但是幾乎從不自己動手。
他站在原地,一部分是因為力量還未恢覆,只能讓這些人吞下神被迫流出的血肉,達到控制凡人的目的;另一部分則是單純的因為不屑,不想臟了自己的手。
所以雖然生氣,但後來她過了氣頭,再仔細想想,又覺得事實並非如此。
明明可以還手的,不是嗎?
擁有那樣一副至美的皮囊,從而勾起了人心中求而不得的貪念,所以必須得承受掠奪與屠殺,承受這些被勾起的惡意?這是什麽強盜邏輯。
受害者沒有錯,錯的永遠是施暴者。
“就這樣,我再一次救了他。”
第二部戲結尾時,情況緊急,原晴之必須借用虞夢驚身上的師家玉佩出戲。所以後來司天監和心理醫生們分析這一段時,也以為她只是為了出戲,順便將人帶出火場,故此沒有多問。
只有原晴之知道,自己已經不再是“雷柔”了。
至少,在那個吻裏,她只是她自己。
原晴之可以編織一萬個謊言,但她欺騙不了自己的本能。
即使當時是需要安慰虞夢驚,安慰他的真容並不難看。可明明有無數種方式,言語,觸碰,她統統一個沒選,而是選擇了親吻。
戲外人怎麽會被蠱惑呢?一個踮腳,便暴露無遺。
“所以,我覺得可以排除掉見色起意的選項。”她托腮分析。
不然也犯不著親吻那半面白骨。
說著說著,原晴之又有些郁悶了。
“直到現在,我還是不理解,我為什麽會喜歡上他。”
“仔細想想,那家夥明明沒什麽優點啊。除了長得好看以外。”
在林媽的眼神下,她不情不願追加一句:“行吧,他對我倒是挺好的。就是控制欲太強,占有欲太強,讓人有點喘不過氣。”
“但架不住小姐喜歡。”
“......哼。”
見原晴之嘴巴鼓成河豚,林如花不由得笑了:“其實啊,小姐這麽想很正常。因為喜歡本來就是沒有道理的啊。可能一個眼神,一次回眸,一次觸碰……要是人能夠控制住自己的情感,那還叫人嗎?”
“不過聽您這麽描述,小姐和那臭小子是兩情相悅,那倒不如抓住時機,趁著年輕,勇敢去嘗試一次。不要得到婆婆我這個年紀了,回想起來,才追悔莫及。”
原晴之沈默了。
她臉上的笑容漸漸消失,將自己的頭埋進膝蓋裏,良久,才悶悶地開口。
“您說得對。但我們是不可能的。”
“啊?”林如花一時間沒聽懂:“怎麽會不可能呢。現在都是法治社會了,又不是以前封建社會的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”
聯想起原晴之這三天的遭遇,她試探性地問道:“難道小姐是喜歡上司天監裏的公職人員了,對方位高權重?”
“不是啦。”原晴之哭笑不得。
聽到這,林如花表情瞬間嚴肅:“那是不是那個臭小子做了什麽對不起小姐,讓小姐生氣的事?”
“也沒有。”
原晴之不知道該怎麽和林媽解釋,後者只是個普通人,並不知曉入戲相關的事情,更不知道,喜歡上一個戲中人,是一件多麽絕望的事。
或許喜歡就是能讓人產生虧欠。
如果非要說的話,原晴之覺得,反而是自己虧欠虞夢驚更多。
虞夢驚做錯了什麽呢?他唯一錯的,可能就是愛上她。
從祭壇上離開時,原晴之能夠感覺到,停留在背上的,那道極具存在感的視線。
她知道虞夢驚一直站在原地,等她回頭。用那種沈默的,貓貓期盼主人回心轉意的眼神。或許這五百年多年裏,在雷柔死後,他便是這麽過來的。
可越是如此,她越是不能。
她不能給虞夢驚任何一點希望。
所以,她一次也沒有回頭。
哪怕在先前虞夢驚的聲嘶力竭裏,早已靈魂震顫,泣不成聲,差點就將自己的心意脫口而出,原晴之也楞是忍住了。
“是我對不起他,我親手掐滅了所有可能。”
不敢承認,才會拼命躲藏。沒有希望,才會做得決絕。
“明明第一次喜歡上一個人,卻這麽傷他的心。”
一想到虞夢驚現在可能已經心灰意冷,徹底放棄。認定了她是一個滿口謊言的騙子,虛偽貪婪的渣女。原晴之就不可遏制地,從心底裏生起難過。
雖然是她一手促成的結果,但沒有什麽比所愛之人的恨,更加令人難堪。
“我才是那個膽小鬼,連表達自己心意的勇氣都沒有。”
原晴之抽了抽鼻子:“林媽,我好差勁啊。”
“我再也遇不到像他那麽愛我的人了。”
虞夢驚說得對。
寥寥的幾頁戲文紙,便走完了他的一生。
殊不知現實和戲文的差距,遠遠不止那薄薄的幾頁紙。
戲內人可以用質問表達自己的不甘,戲外人只能用苦澀咽下其中絕望。
“而我也沒辦法,再這麽去喜歡一個人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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